音乐一直都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,而乐器则是音乐的载体,乐器与音乐相辅相成、,二者缺一不可。这也极大的刺激了乐器市场的不断发展,众多企业开始进入到这个市场之中。我们也知道,想要在市场中有所发展,商标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东西,那么乐器商标属于多少类商标呢?
一、乐器商标属于第几类商标?
乐器商标属于第15类商标,其中包括两个群组:【1501】-乐器手风琴150001,簧(管)乐器150003,钢琴150008,小六角手风琴150011,手摇风琴150012,低音提琴(乐器)150013,口琴150014,大号(号)150016,钟琴(乐器)150017,响板150018,小铃帽(乐器)150019,齐特拉琴150022,单簧管150023,乐器150025,六角手风琴150026,低音提琴150027,弦乐器150029,号(乐器)150030,短号(乐器)150031......
【1502】-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校音扳头150002,乐器琴弓150004,乐器琴弓螺帽150005,弦乐器用弓柄150006,弓用马毛(乐器用)150007,指挥棒150009,鼓槌150010,乐器用肠线150015,定音鼓架150020,乐器弦轴150021,乐器键盘150024,乐器弦150028,音叉150033,吹奏乐器的管口150034,乐器盒150035,竖琴弦150042......
二、乐器商标如何转让?
在商标转让市场之中,存在着两种商标转让途径:1.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商标转让;2.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转让
(一)准备《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》以及所有商标转让需要的材料,提交至商标局注册大厅;委托代理机构的,材料提交至代理机构并缴纳商标转让代理费。由代理机构提交至商标局
(二)在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之后,会对该转让商标进行审查,审查通过之后,商标局会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对该转让商标进行公告
(三)在公告期间没有出现商标异议等情况的,商标局会对该商标下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